业绩预告信披不准确 方正电机收警示函
发布日期: 2024-06-09 | 作者:直流减速电机
(002196)6月4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业绩预告有关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相关规定。
今年1月27日,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盈利2000万元—3000万元。然而,4月29日,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上述金额更正为亏损1000万元—0万元。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方正电机业绩预告有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牛铭奎、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牟健对上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方正最新披露的公告显示,公司及有关人员对决定书所指出的问题格外的重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并在1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认真吸取这次的教训并引以为戒,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方正称,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督管理要求和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
对于年报扣非净利润的调整,方正电机曾在公告中指出,调整原因包括计提质量索赔金、核销调减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补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等。5月23日,方正电机也因此收到深交所发来的年报问询函。
深交所要求方正电机结合业绩预告修正的原因,说明董事会知悉需计提质量索赔金和商誉减值准备、核销调减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补提存货跌价准备,进而导致归母净利润需大幅下调的最早时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进而说明业绩预告未能准确合理预计且未及时进行修正的原因。
方正电机须说明公司在财务管理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是不是真的存在重大缺陷,公司未来拟采取的改善措施。问询函还要求审计委员会说明针对公司2023年业绩预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等工作的履职情况,审计委员会成员是否已勤勉尽责。
方正电机年报显示,2023年一季度至2023年四季度,方正电机营业收入逐季度上升,分别为5.70亿元、4.45亿元、6.11亿元、8.69亿元。深交所要求方正电机说明主营业务和所处行业是不是真的存在季节性特点,分季度营业收入波动较大的原因。
另外,深交所要求方正电机说明针对内部控制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和审批制度的缺陷采取的实质性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及内部控制整改进展,审计委员会是否对公司财务报告履行了监督和格外的注意义务。公司须自查并说明是不是真的存在其他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