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江门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4-06-19 | 作者:产品中心
江门市企业出资开展促进会建议单位(江门市宏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门市里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东兴艺数字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南大会计师事务所(一般合伙)、江门辉腾电子有限公司、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配备有限公司、江门市恒之达实业出资有限公司、广东金光默勒电气有限公司、江门市合丰水电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广东振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来请求“江门市企业出资开展促进会”称号核准的资料收悉。经审查,契合国务院《社会团体挂号管理条例》称号标准,赞同该称号核准。该称号自核准之日起6个月内有用。在有用期内,举行建议人会议,清晰建议人相关职责和责任;举行会员大会或许会员代表大会,经过规章,发生执行机构、担任人和法定代表人。完结建议筹建作业后向市民政局请求建立挂号。称号核准有用期内,不可以从事建议筹建建立以外的活动。